我省推荐评选全国道德模范活动启动
新闻网讯 9月20日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近日,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全国开展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活动。就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共青团青海省委、省妇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文明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群众和单位推荐从即日起至8月20日结束。
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全国活动组委会将在各地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其余入围人选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凡从2001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中国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可参评“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