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门。《专业知识》重点测试党校教师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进入笔试考场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各门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分数×60%。
笔试将于7月下旬在长治市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每个考录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男女各自的考录名额3倍的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选(与最后一名入闱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可共同列为面试入闱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考场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每个考录职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男女各自的考录名额2倍的人数确定试讲入闱人选(与最后一名入闱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可共同列为试讲入闱人选)。
(四)试讲
试讲重点测评考生的教姿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条理性、课堂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技能等。进入试讲考场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试讲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试讲。
试讲时,考生应在规定的专业课范围内选择试讲内容;报考计算机、体育专业教师的考生将进行实际操作测试。试讲(操作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结束后,每个考录职位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考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男女各自的考录名额等量确定考核入闱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科目和方法由市考录领导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由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入闱人选进行考核。
在指定医院对考核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每一职位因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同类型考生中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
市考录办根据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提交市考录领导组讨论决定。
(七)社会公示
讨论决定后,市考录办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治日报》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审批录用
社会公示后,录用人员填写《2008年长治市委党校教师录用审批表》,并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的教师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市委党校同类型人员标准执行,并须在党校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市考录党校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355-2022408
市委党校人事处
0355-2028020
监督电话:市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0355-204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