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知识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知识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一是必须坚持把培育和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放在优先位置,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二是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三是必须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急需、最受益的实际问题,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四是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五是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加大扶持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3、“多予、少取、放活”的含义是什么?
答:多予,就是要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少取,就是要在巩固现有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不应由农民承担的税费负担,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放活,就是要放开农民手脚,搞活农村经济,通过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激发农民自主创业增收的积极性。
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注意的问题有: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搞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什么?
答: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广大农民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自己的家园,对直接受益的公益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6、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具体讲就是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产业的发展。
7、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政府应在哪几方面发挥引导作用?
答: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引导作用。一是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政府对农业农村增加投入的机制,重点抓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服务五大领域。二是党和政府所有的工作部门都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去推动新农村建设。三是要调动农民积极投身建设自已美好家园,政府给予适当扶助引导,形成“多干多补助,少干少补助,不干不补助”的激励机制。四是要形成一个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
8.怎样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一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要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要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9.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能得到哪些好处和实惠?
党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将从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上改变以往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把农村和城市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并重点在多予上做文章,积极实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农民从中能得到的实惠和好处很多:
一是可以享受到完全取消农业“三税”的实惠。从200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将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和农业税,使农业“三税”划上了历史的句号。
二是可以更多地享受到国家财政的直接补贴。2006年国家继续强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加大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奖励补助力度;加大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增加农田水利、农业科技、扶贫开发和农业投入,完善减灾防灾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加强饮水安全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可以在教育、医疗、保障和文化服务上得到直接好处。2006年起,国家先在西部地区实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要求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两免一补”实施步伐。2007年,全国农村将实行这一政策。同时,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将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农村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加快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建设,逐步做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
四是可以享受到国家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更多支持。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广大农民都可以从中央的这些惠农政策中得到更多的好处。
10.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从哪些方面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坚持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征用的合理补偿机制和农民的生计安置办法,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收益权。
二是要把正确对待农民工作为关系全局和长远的大事。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管理、完善服务,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加强农民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清理取消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加强就业培训和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探索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为农民工提供子女上学等公共服务,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促进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平等化。让每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子女都能上得起学,让每个患病的农民都能得到医疗,切实保护农民的生存权和受教育权。
四是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与加强财政对“三农”投入、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建立新型的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机制,务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五是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三农”。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增加投入,加快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让农民平等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
六是切实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