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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煤炭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吕梁市煤炭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

2、严格执行人员编制政策,在编制范围内进行招聘。

    二、招聘的岗位及名额


我校目前共有编制数152名,现有教职工94名,空缺岗位58名,此次公开招聘共招聘教师 24名,其中:采矿工程2人、安全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方向)2人、资源勘查工程1人、测绘工程(工程测量)1人、企业管理2人(其中经济信息管理1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2人、机电一体化(矿山机电方向)3人、电子信息工程1人、矿物加工(选煤)工程2人、煤炭综合利用2人(其中化工仪表方向1人)、机械制造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化学工程与工艺1人、化学2人、基础文科1人。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能为人师表。

(三)身体健康、仪态端庄。

(四)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以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采矿工程、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中专以上学校教师岗位任教两年以上的可以放宽到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可以简化招聘程序,经试讲合格后直接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或聘用。

1、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应聘人员在考试、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

    四、方法和程序

1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市人事局人事人才网、吕梁日报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时间:2008年6月11日上午8时开始至2008年6月13日下午6时止。


地点:吕梁煤校办公室。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公室报名,过期不再报名。

3、进行资格初审


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合格人员填写吕梁煤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4
、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专业科目,由学校根据所需招聘教师的专业确定。笔试时间:2008年 6月16日,地点:吕梁煤校,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公布后组织试讲,试讲时间临时确定;试讲地点:吕梁煤校;试讲评委的组成临时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分,试讲成绩占60分。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附加分:现在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每有一年教龄加0.5分,不够一年按一年计算,记入考试总成绩。

5、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七个工作日)。

7、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校务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定后,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填写《吕梁市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

8、待遇



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学校决定成立公开招聘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俊珍(校长)

副组长:赵光亮(书记)


员:任晋星(副校长)

        李金棠(校长助理)


        郑永祥(校务委员)


崔荣忠(工会主席)


刘振国(教务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任:陶永峰


员:苏森旺
薛雅雄
张小丽

领导组的职责是:

1、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报市人事局审批。

2、在市人事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组织考试。

3、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工作。

4、申报招聘合格人员的聘用材料。

5、承办人事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六、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在市纪检委、人事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有关工作,一概回避。

(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严肃追究,严肃处理:

1、有关人员指使、怂恿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试讲、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有关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3、其他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咨询电话:
0358-72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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