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大专学历亦可)。
4、口齿清晰,会讲普通话。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机构;
(二)申报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三)发布招聘公告;
(四)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面试、考核;
(六)身体检查;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机构
学校组织招聘,成立领导组,成员由本校领导与有关人员组成,人事、编办、纪监等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监督指导。
六、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各种技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经管校报名,并填写“吕梁经济管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008年6月11日—13日报名,每人只允许报一个岗位,报名费90元。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于2008年6月16日上午9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市人事、编办、纪监等部门监督管理。
2、面试
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按4:6比例构成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高技能紧缺岗位除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分奖励
有教学实践经验者,以相关部门证明为依据,一年加计0.5分,获得省级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荣誉者,以荣誉证和有关文件为依据加计1分,记入笔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根据总成绩排序分专业按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体检: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程序进行。
2、考核: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为主,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吕梁经管校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者,进行调查核实,对举报情况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五)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