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比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政策执行,并保证正常晋升和按时足额发放。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分级负担,从2008年起,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5000元;市财政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这里的省里那5000元和市里的2000元是什么意思,是在我们现有工资的基础上加吗?
想想觉得不大对,那可能对我们而言就没什么意思吧,只不过由过去县财政全额开资转变为现在由省里、市里和县里一起负担我们的工资,就是说减轻了县里的负担,而对我们来说,工资并不会变化,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
大家都来谈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