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8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湖北省2008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日前,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2008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三支一扶[2008]2号)(以下简称《方案》),总体部署和安排了今年全省的“三支一扶”工作。
《方案》在总结07年工作的基础上,征求了省和各地“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的意见,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方案》要求,今年“三支一扶”工作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调研,加强部门间上下级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服务,完成年度选招计划;完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协调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为他们安心基层工作,完成 “三支一扶”计划提供良好的服务。在这个指导思想的引导下,《方案》重点部署了2008届“三支一扶”毕业生的选招工作的实施办法,包括选招计划、选招对象和条件以及工作步骤。
根据《方案》,我省今年共计划选招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选招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选招4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公益性支农服务岗位;选招400名医疗卫生专业的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支医;选招5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工作;选招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恩施州的基层乡镇担任西部计划志愿者,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选招条件和专业要求类似去年,仅在部分专业上略有调整。《方案》要求各地在2月底以前做好岗位计划申报,经协调管理办公室综合平衡后向全省发布《湖北省2008年“三支一扶”岗位需求计划》; 4月前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活动;4月至7月组织考试、考核与培训、体检工作;7月底以前,学生持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开具统一的《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证》分别到工作所在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各地“三支一扶”办要及时做好毕业生到位的后续户档管理,工资核定及各项待遇落实等相关工作。
《方案》还对“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有关管理问题进行了布置。就毕业生服务期满一年后的年度考核工作、“支医”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医院的确定,各地协调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设、市州一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职责的强化以及工作宣传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三支一扶”办)